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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清香园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管理员浏览2695 2022-07-14 10:44:02

四川清香园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清香园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定于2022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报到时间:2022年8月4日9时

开始时间:2022年8月4日9时30分

结束时间:2022年8月4日11时30分

2.召开地点:四川清香园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1楼会议室(四川省江油市江油工业园区创元路南段1号)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表决方式:股东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6.会议主持人:黄大柯董事

7.会议出席人员: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8.列席会议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21年度经营报告》  

2.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讨论公司继续实施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

4.讨论公司增资扩股实施方案  

5.修改公司章程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出席会议的参会人员请于本通知所列报到时间前在会场签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资格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人的持股凭证进行资格登记。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合伙企业股东应当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5.联系人:黄建国,联系电话:0816-3361317。


特此公告


四川清香园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



附件:清香园2021年股东大会议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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